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11号楼实验室安全维修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美术学院委托,就象山校区11号楼实验室安全维修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0625-24317648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参照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1 | 象山校区11号楼实验室安全维修提升 | 1 | 项 | 29.8029 | 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11号楼实验室安全维修提升,主要有装修工程、水电工程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均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拟派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磋商截止日前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磋商。
六、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方式:
(1)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附件提交《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本项目采购采用全电子流程,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在提交响应文件前获取企业电子签章。
4.采购文件价格: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账 号:9558851202064655228
七、响应文件递交(上传)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13: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八、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8月2日13:3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九、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等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账 号:9558851202064655228
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联系人:沈佩文;联系电话:0571-85860253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国美术学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00072
质疑联系人:林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6477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人:陈婷婷、李良君
联系电话:0571-85826980、0571-85860255
传真:0571-85860230
邮箱:4746501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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