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SINGLE SOURCE ANNOUNCEMENT

关于中国美术学院跨媒体艺术学院苏黎世艺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硕士培养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1-06

一.采购人名称:中国美术学院

二.单一来源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跨媒体艺术学院苏黎世艺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硕士培养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跨媒体艺术学院苏黎世艺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硕士培养项目
1
16.616586
我院跨媒体艺术学院代表中国美术学院与苏黎世艺术大学、香港浸会学院视觉艺术学院两所著名艺术大学进行了三年的接触、磋商、试运行,于2016年正式开始了名为《跨文化合作》的艺术硕士联合培养项目,这是我院重点高校建设项目中国际化课程建设中的重要进展和突破。这个项目中,中国美术学院、苏黎世艺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为联合发起方和主办方,东京艺术大学、新加坡拉萨尔艺术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城市大学创意媒体学院、台北艺术大学为主要合作伙伴。《跨文化合作项目》每年举行,为期六个月,其中授课活动时间分配为,瑞士苏黎世一个月,台北一个月,香港四个月。最后在香港浸会大学艺术学院(前英治香港警察修养中心)进行为期半个月的课程成果联合展演。根据协议(见附件),相关合作各高校平均分摊各项教学费用和展演成本。中国美术学院据此有义务支付包括著名艺术家丹尼尔•西蒙在内的六名课程教师和专家在课程期间的在港住宿费用和课程结束的后的部分展演制作费用(见附件)。本项目属于国际化课程项目,大部分实际费用发生在海外和境外,尤其是香港较多,考虑到现实操作的效率和时间紧迫的因素,几方同意我方对项目的结算方式为:跨文化合作硕士项目管理委员会委托苏黎世艺术大学寻找信誉良好,经验丰富,合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结算公司,由我方根据管理委员会提供的实际费用发生凭证(发票)按照人民币比价付款给该公司,再由该公司与管理委员会按照港币结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为时间紧迫,加之在海外操作有具体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招标式操作,只能委托跨文化合作硕士项目管理委员会先行在考虑性价比、教学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先行选择。繁思艺术有限公司是一家历史悠久、信誉良好、在港陆两地均有大量高端艺术业务的慈善性机构。该公司和苏黎世艺术大学也有着长期合作的关系,不仅负责跨媒体学院与之的结算,而且负责大部分苏黎世艺术大学在港的在地服务(见附件)。故苏黎世艺术大学选择此家机构作为中国美院的支付中介公司。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跨媒体艺术学院和苏黎世艺术大学合作的“跨文化合作硕士项目”源自2014年,该校有意在香港打造一个苏黎世艺术大学和东亚各国(地区)主要顶级高等艺术教育机构联合办学的硕士项目,并慕中国美术学院名联系到 跨媒体学院 。    这个项目大陆本来有六所艺术院校获邀,因为各方面原因,最终苏黎世方面选择我们我们作为核心合作方。14年第一次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试运行,15年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试运行,16年是第三年,并进入正式运行。    苏黎世方面人员曾两次到访美院,并在15年由该校副校长Wierket Hattmut和我院管怀宾院长签订了意向合作协议并同意具体多方框架合作协议一年一签。    根据协议,我们每年需要派三个研究生全程参与,一定的师资力量赴港或在杭进行短期教学。另全体学员在杭州一周进行实地考察,我们负责安排其参访教学的具体日程和内容。而课程整体费用由参与各方均摊,考虑到我们的现实情况,中国美学跨媒体学院实际上只负担很小的一部分,即课程结课展演的部分制作费用,和部分在港外籍专家教师的住宿差旅费。 几方同意我方对项目的结算方式为:跨文化合作硕士项目管理委员会委托苏黎世艺术大学寻找信誉良好,经验丰富,合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结算公司,由我方根据管理委员会提供的实际费用发生凭证(发票)按照人民币比价付款给该公司,再由该公司与管理委员会按照港币结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为时间紧迫,加之在海外操作有具体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招标式操作,只能委托跨文化合作硕士项目管理委员会先行在考虑性价比、教学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先行选择。繁思艺术有限公司是一家历史悠久、信誉良好、在港陆两地均有大量高端艺术业务的慈善性机构。该公司和苏黎世艺术大学也有着长期合作的关系,不仅负责跨媒体学院与之的结算,而且负责大部分苏黎世艺术大学在港的在地服务。故苏黎世艺术大学选择此家机构作为中国美院的支付中介公司。    参与各方,包括台北艺大、东京艺大、新加坡拉萨尔艺术学院、香港城大媒体学院、浸会大学艺术系都是东亚地区艺术院校的佼佼者,而且也都比较重视这个项目,基本上都是派校级、副校级管理人员参会进入管理委员会。 苏黎世艺术大学本身具有很好的学术地位和艺术水准,项目本身具有相当的成熟度。在这个项目进行的过程中摸索出的经验对美院的国际化课程、对外交流有一定的示范作用。本项目的开展、最后结果的展演,都在香港、苏黎世等地产生良好的文化影响。有效宣传展现了美院乃至浙江文化的软实力。优势还在于该项目能够给参与学生直接在国际文化环境中交往、沟通、实践的实战机会,能够迅速的让参与学生在复杂的国际交往和沟通环境中成熟起来,开阔眼界、更新视野,锻炼艺术创造和管理的能力和眼光。在项目最开始的时候,有西方人学中国古典艺术的肤浅成分,但这种特征在近两年迅速的去除,有比较好的文化和政治定位。项目以实践实操为主要导向,学生可以练习复杂的跨文化、跨学科领域的艺术创作和合作。 数年来参与项目的同学, 都取得明显的个人和创作进步。    对方对跨媒体学院的学术和艺术成就和地位较为认可,多次直接间接邀请高士明、管怀宾、邱志杰、姚大钧、蒋竹韵等教师亲赴进行短期教学。这也是参与各方中外艺术家进行直接交流的良好机会。通过此项目中国美院跨媒体艺术学院和苏黎世艺术大学,和台北艺大、东京艺大等学校建立非常良好的工作友谊,开展更多的交流活动。在苏黎世,在香港都开始有一定的机会和文化影响力 。根据项目发展的潜力,此影响力可以延伸扩大到各参与校方所在地的东亚各国各地区。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繁思艺术(深圳)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香港北角堡垒街18-20号万琪大厦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刘勇明
实验师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竺海康
教授
浙江大学
宓永迪
研究馆员
浙江图书馆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中国美术学院-苏黎世艺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硕士培养》项目单一采购来源说明我院跨媒体艺术学院代表中国美术学院与苏黎世艺术大学、香港浸会学院视觉艺术学院两所著名艺术大学进行了三年的接触、磋商、试运行,于2016年正式开始了名为《跨文化合作》的艺术硕士联合培养项目,这是我院国际化课程建设中的重要进展和突破。这个项目中,中国美术学院、苏黎世艺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为联合发起方和主办方,东京艺术大学、新加坡拉萨尔艺术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城市大学创意媒体学院、台北艺术大学为主要合作伙伴。《跨文化合作项目》每年举行,为期六个月,其中授课活动时间大致分配为(以16年为例),瑞士苏黎世一个月,台北一个月,香港四个月。最后在香港浸会大学艺术学院(前英治香港警察疗养中心)进行为期半个月的课程成果联合展演。根据协议,课程整体费用由参与各方均摊,考虑到我们的现实情况,中国美学跨媒体学院实际上只负担很小的一部分,即课程结课展演的部分制作费用,和部分在港外籍专家教师的住宿差旅费。几方同意我方对项目的结算方式为:跨文化合作硕士项目管理委员会委托苏黎世艺术大学寻找信誉良好,经验丰富,合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结算公司,由我方根据管理委员会提供的实际费用发生凭证(发票)按照人民币比价付款给该公司,再由该公司与管理委员会按照港币结算。    参与各方,包括台北艺大、东京艺大、新加坡拉萨尔艺术学院、香港城大媒体学院、浸会大学艺术系都是东亚地区艺术院校的佼佼者,而且也都比较重视这个项目,基本上都是派副校级管理人员参会进入管理委员会。苏黎世艺术大学本身具有很好的学术地位和艺术水准,项目本身具有相当的成熟度。在这个项目进行的过程中摸索出的经验对美院的国际化课程、对外交流有一定的示范作用。本项目的开展、最后结果的展演,都在香港、苏黎世等地产生良好的文化影响。有效宣传展现了美院乃至浙江文化的软实力。    繁思艺术有限公司是一家历史悠久、信誉良好、经验丰富、在港陆两地均有大量高端艺术业务的慈善性机构。该公司和苏黎世艺术大学也有着长期合作的关系,不仅负责跨媒体学院与之的结算,而且负责大部分苏黎世艺术大学在港的在地服务。故苏黎世艺术大学选择此家机构作为中国美院的支付中介公司。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为时间紧迫,并考虑为国家节省外汇,加之在海外操作有具体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招标式操作,只能委托项目管理组在考虑性价比、经营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先行选择。故特将 繁思艺术(深圳)有限公司 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方。考虑到本次展览任务时间紧迫,我们申请本项目中按协议由我院负担的费用,并其支付方式,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特此说明,望批准。 中国美术学院 2016年12月15日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国美术学院

联系人:吴晨

联系电话:0571-87164696

传真:0571-87164696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采监处

联系人:马瑞敏、冯华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