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品物流笔展览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中国美术学院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7051218024903
三.采购项目名称:研究生处品物流笔展览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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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研究生处品物流笔展览 | 1 | 批 | 10 | 本次画展,“品物流笔”中国美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师生写生作品展。展出了来自两校师生赴新疆采风的写生创作作品,其中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速写等共计116幅作品。来自新疆师范大学的参展作者有,新疆师范大学的莫合德尔•亚森副校长,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康书增院长,以及其他来自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的教授,教师,学生共计32人,作品62件。来自中国美术学院的参展作者有,刘文洁教授、徐默教授、刘海勇教授、于振平教授、李勇副教授、徐明慧老师,及研究生共计10人,作品54幅。为两校开展的合作活动的成果展示,既有对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战略的响应,又有“文化援疆”的深刻意义。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本次画展,“品物流笔”中国美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师生写生作品展。选择单一采购,在浙江美术馆举办,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1, 本次画展定于四月下旬,原拟于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因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临时增加“全国艺术硕士指导教师优秀作品展”与“五水共治——中国美院师生作品展”。档期冲突。 2, 参展两校为中国美术学院和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为中国重点艺术类学院,为省部共建大学(2016年),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15年)。新疆师范大学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之一,为新疆地区重点高校。参展作者有新疆师范大学副校长,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以及两校的知名教授,副教授。作为正式的两校合作活动成果展示,综合考虑选择浙江美术馆。 3, 本次画展作品数量较多,尺寸大,运输距离远。故需要专业的运输、布展、策划的美术馆,由于原拟于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档期冲突,其他周边的美术馆或者场地空间不足,或者布展陈列专业性不够,或者场地价格昂贵,最后综合考虑选择浙江省美术馆。 4, 因上述原因招标时间不足,故定向选择。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美术馆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138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郭冰 | 副教授 | 中国计量大学 |
王智敏 | 教授 | 浙江树人大学 |
肖功年 | 教授 | 浙江科技学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国美术学院
联系人:吴晨
联系电话:0571-87164696
传真:0571-87164696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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