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关于象山校区生活后勤建设工程设计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中国美术学院
二. 单一来源编号: dyly201803363029072
三. 采购项目名称:校园建设和管理处象山校区生活后勤建设工程设计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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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校园建设和管理处象山校区生活后勤建设工程设计 | 1 | 批 | 320万 | 自2004年3月省发改委关于中国美院象山校区生活后勤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起,至今已十四年了。随着中国美院向世界一流挺进的号角吹响,学科建设和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美院领导多次对本工程提出新的要求,空间诉求不断变更:
(1)压缩教工活动,学生展览用房;
(2)取消400人小剧场;
(3)8号楼(学生宿舍)由8层降为6层,取消电梯;
(4)外国著名专家教学小楼由3栋改为2栋,3层改为一层,后又改为不建了;
(5)硕、博、留学生及青年教师公寓,做重新调整;
(6)1区(地块东侧)的1号楼(小超市)、2号楼(专家招待所)、 3号楼(对外营业餐厅)取消,改作教师工作室(国美工坊,后又改名为象山艺术大院)。
2014年11月---2015年1月,设计组向美院党委前后3次做了汇报,调整方案获得肯定,并在教代会、职代会期间公示,获通过。
2017年11月项目启动,着手做新一轮初步设计。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 申请理由:
经多方寻找比较,并经专家认证,从设计理念和设计风格的延续性以及从配合学院论证决策、加快工程实施进度的角度来看,本次二期工程方案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由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承担较为妥当。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西斗门路18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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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玲 | 副高 | 浙江理工大学 |
陈启项 | 实验师 |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
吴志红 | 工程师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十. 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国美术学院
联系人:吴晨
联系电话:0571-87164696
传真:0571-87164696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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